文章轉載自:李璧如醫師治未病筆記
略談中醫復病與發物的概念
李璧如 \ 建中堂中醫診所醫師
中醫古來即有復病的概念,疾病的復發,分為食復、勞復(因勞復發,包括房勞)、自復(無明確誘因而自行復病,多因餘邪未盡,正氣尚虛,無力抑邪,邪氣暗滋,而致舊疾復發)、情志復(情感因素引發復病,最常見的是怒氣)、重感復(餘邪未盡,復感新邪,致新舊邪奄纏,尤以體虛外感最常見)。
其中食復最為常見,早在《黃帝內經》即述:「病熱少愈,食肉則復,多食則遺,此其禁也。」《諸病源候論》亦曰:「夫病新症,脾胃尚虛,穀氣未復,若即食肥肉魚膾、餅餌棗粟之屬,則未能消化,停積在腸胃,使脹滿結實,因更發熱,復為病者,名曰食復也」。所以大病方癒,宜清淡、緩慢復食,不宜驟進肥甘,以免病情反復。
食復,除了機體虛弱因素外,若誤食、過食,皆可能引發舊疾。
《金匱要略‧禽獸魚蟲禁忌並治第24》:「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 若得宜則補體,害則成疾。」
某婦年過40復得一子,又於斯時舉家移民,還去念了個學位,勞瘁可知。七年後回國,精衰神憊極矣,經調理得安。上星期回診自訴眩暈症復發,若無外感因素,應不致如此。反覆詢問是否誤食什麼,起先她都說沒什麼啊!
後來,她想起來說,最近每天都打果菜汁給先生喝,她也就跟著喝了半杯,並常喝柳丁汁,還有一些生冷的瓜果。
賓果!元凶現形了!
就氣虛不易化飲(體力不足,濕寒不易排出體外)者而言,這些生冷瓜果就是引發她復病的「發物」。
發,引發之意;所謂發物,攝食某些食物後,易誘發某些新舊病或加重痼疾。發物的定義,乃是相對,而非絕對,因人因病因時而異。
例如各種糖類及含糖的加工食品,可視為糖尿病患者的發物,一般情況下宜減食或禁食;但當病人出現低血糖症狀,此時發物便成救命靈丹。對肝膽疾病患者來說,肥膩、油炸燥烤食品等為發物;同理,竹筍、生冷、酸辣食物,可視為胃病患者的發物。幾乎每種食物,都會有人過敏,但較易致敏的食物有牛奶、雞蛋、魚蝦海鮮、筍、香菇、酒糟、芒果等。
發物也是食品,適量食用,多數人不會不適;但過食或新病大病後、慢性病及個別體質因素考量下,誤食不當之物,即可能引發舊疾、增重病情。
發物範圍很廣,一般按其屬性分為六類:
一、發熱之物,能助熱動火、傷津劫液,薤、薑、花椒、胡椒、八角、韭菜、大蒜、煙酒、桂圓、荔枝、榴槤、燒炸烤炙物等加工品;易令急性發炎或感染加重、擴散。熱性體質宜少食或避食。
二、發風之物,多有升發、散氣、火熱之性,能使邪毒走竄,如茄子、豬頭皮、蝦、蟹、筍、香菇蒂、雞蛋、椿芽等;過敏、瘡瘍患者宜避食。
三、發動血之物,多有活血散血之性,能動血傷絡,迫血外溢,如大蒜、麻油雞、燒酒雞、羊肉、胡椒等,崩漏帶下、月經過多、吐血、咯血、鼻出血、皮下出血、尿血、痔瘡出血等病症,不宜食用。此部分與發熱、動風(註1),部分重疊;肉類發物屬異類蛋白質,較易引起過敏反應;如發斑、發疹、起水疱、發熱、感染擴散、潰瘍出血等,故俗傳鴨鵝肉、蝦蟹等發物「較毒」。
四、發冷積之物,多具寒涼滑利之性,能傷陽生寒,影響臟腑運化,如西瓜(大多數瓜類均屬之)、梨、柿、冰飲等各種生冷之品;寒性體質宜少食或避食。
五、發濕熱之物,多具黏滯、肥甘滋膩之性,如冰寒、瓜果、飴糖、糯米、醪糟、酒、肥肉、小麥製品等;痰(註2)濕挾熱體質宜少食或避食。
六、發滯氣之物,多半滯澀阻氣、較難消化,食積脹氣、諸痛者不宜多食。如芋頭、蕃薯、豆類等。
食物之所以能引發疾病,決於由其特有之性味,此即「食性」。如果不諳食性,某些特殊體質者,就可能因誤食而誘發舊疾,加重病情,或削弱藥力。每個人的「發物」不盡相同,多瞭解自己當時的體質、認識發物,並適時、適量忌口,就能減少因飲食不當所引起的「病從口入」。(11/May/2011定稿)
註解
1. 肝屬木,主風;風,是一種眩暈、抽搐、震顫的神經症狀。臨床上可因熱盛、 陰傷、血虛或肝陽上亢等原因而出現,稱為「化風」。肝亦主筋,其動為風,到處遊走,血虛體質,風動易致癢。乾燥的癢是風癢(如蕁麻疹,多挟風邪),病在肝肺;溼勝的癢(如溼疹),則病在肝脾。
2. 中醫認為狹義的痰,指咽喉的病理性分泌物;廣義的痰,泛指體內的代謝廢物、病理性分泌物,血脂、血糖過高,堆積在組織間,則屬廣義的痰。
筍易發濕疹‧李東陽攝
食芋易脹氣‧李東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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