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再論「生病,常起於過用」
文◎李璧如 中醫師
◎服務軍中的病人原本就有心肺宿疾,對於即將來臨的年度體能測試非常緊張,一直都在留心訓練體能。一個下午得通過3000公尺跑步、伏地挺身、仰臥起坐三項,雖說標準隨年齡微放寬,但還是得熬到59歲。這是要列入考績的,儘管有人跑到膝蓋受傷、有人出現心雜音、心臟瓣膜閉鎖不全…,還是得跑。
老婆在旁邊小聲地說,誰叫我們有個愛運動的總統…
我給他一些強化心腎功能的藥,保護心臟,跑起來比較不會累。我真擔心那些年紀老大(45歲以上),吃西藥傷心腎陽氣、只是憑藉本能搏命的人—就算撐得過,到老可能也是百病叢生。
回診時,他說,過關了,且成績較去年優。三分之一的人被刷下,都要重考,考到通過為止。
◎偏頭痛病史逾十五年,溫差大、吹風、壓力大易發,還非常怕冷,病人經處置一個半月後,頭痛基本痊癒。個兒比我還矮,卻曾在陸戰隊待過9年,常年洗一分鐘不到的戰鬥澡,要不冬天泡冷水2小時;一公里以上的泳訓,經常失溫;十幾公里跑下來,搞得他後來患了心悸的宿疾。
原來這是他生病的前因。他說,前後期的學長、學弟,生病的很多,有一位練跆拳道的,經常拿頭撞擊,後來腦積血,開刀引流;還有更多練到關節骨痛,幾乎致殘。
◎我想到幾個童年練跳高、練溜冰,一不小心練出一身運動傷害,遷延至今未癒的病人。生病常起於過用,洵然不誣。「户樞不蠹,流水不腐」,運動是好事,但「過用」卻是另一回事。
所謂「過用」,即超越常度,違反事物固有規律。適度運動,是有規律的運動;過度運動,或者挑戰生命「極限」的超强度、超負荷運動,卻往往是致病的潛在因素。過度運動,也是過勞。《內經》云「久視傷血、久坐傷肉、久行傷筋、久立傷骨、久臥傷氣」。各種運動或作為,絕不能過度,否則久之必傷身。《內經》亦云:「不妄勞作」,乃標舉勞逸須有度,即:「常欲小勞(小動),但莫大疲」(尤其中老年人)。
如何判斷是否過度運動?
1. 自我感覺。每人體能不同,運動負荷量因人而異,自我感覺是判斷是否運動過量的最直接指標。
2. 心跳率。運動加速心跳率,才能達到鍛煉效果,但過程中要保持心率每分鐘150次以內。這個心跳率範圍,可以保證心臟的每一次收縮都有效,且能提供充足的氧氣供應。超過此值,某些人的臟器即可能缺氧,鍛煉徒然生害,即屬過度運動。
這是就一般情形而言。至於職業(準)運動選手可能另當別論。不過究竟非鐵鑄的肉體,運動選手經常過用某些部位或肌肉群,加以不忌冰冷寒涼(包括運動後當風、洗冷水澡、灌冰飲…),不知採中醫方法調養,老後病痛叢生,也就成了無可避免的代價了。
(12/May/2012初寫,26/May/2012完稿)
請參考:
勞極為病─生病乃起於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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