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是在培養孩子奴性嗎?
——聊聊“親有過,諫使更”
作者:羅大倫
2015-04-06
今天來和大家聊聊《弟子規》裡面的這句話:“親有過,諫使更”,這話的字面意思是:如果父母出現了過錯,做孩子的,要及時規勸,讓父母改正。
估計很多人會覺得這話太空洞了,當然了,這是應該做的啊?
還有人會表示困惑,為什麼?原來一直認為古代講究的是對父母的絕對服從啊,不是講究的是:父讓子亡,子不敢不亡嗎?怎麼還能與父母抗爭規勸呢?怎麼古代還有這樣的說法呢?
那麼,該怎麼理解這句話呢?這裡面有著什麼樣的內涵呢?
首先,給大家講個小故事。
我們都知道,碳酸飲料對我們的身體是不好的,但是這個東西喝下去,會覺得很舒服,有種爽爽的感覺。所以,我有時候也會喝,也就是說我沒有以身作則,自己是講健康的人,還喝這個有點說不過去,呵呵,錯誤偶犯。
但是,現在我很少喝了,為什麼呢?原因是有一次,我在父母家裡,開車回來的時候,順便買了兩瓶汽水,然後,在吃過晚飯的時候,覺得口渴,就在這個時候,一眼看到了汽水,於是打開,咕咚咕咚喝了起來。
令我一點都沒有想到的是,我妹妹的孩子看到了,於是她大老遠地跑了過來,站到我的對面,認真地對我說:“舅舅不愛健康,喝汽水,這是不對的!舅舅,為什麼明知道是不對的,你還要喝呢?”
當時我就愣在了那裡,要知道,小朋友的眼睛那麼晶瑩透徹,她臉上的認真神情頓時令我覺得自己無地自容。
這就是孩子的力量,他(她)們單純,所講之事,都是發自肺腑的真誠,所以,具有極大的穿透力。
當時我毫無還口之力,因為面對如此的真誠,所有的辯解都是蒼白的,所以立刻承認錯誤:“好的,舅舅錯了,向你學習,以後舅舅不喝了!”
打那以後,我確實基本不喝了,如果不是喝白水,我會選擇純果汁飲料,但是一般不會再喝汽水了,我總是覺得對一個孩子的承諾,是要遵守的。
同樣,我有一朋友,本來煙吸得非常厲害,後來突然戒了,這很不尋常,因為這些煙民要戒煙,那是和神話傳說一樣虛無縹緲。那麼,他為什麼一下就能戒掉呢?原因是:他女兒有一次認真地和他談了,才三四歲的孩子,但是極其認真地對他說不希望他吸煙了,他說實這種期望的力量太大了,望著小女兒天真無邪的面龐,如果不去做,覺得自己都不是人了,於是,立刻戒煙了。
現在,再來談《弟子規》的這句話:“親有過,諫使更”,從這句話我們可以看出,中國古代並沒有認為父母長輩是永遠正確的,什麼事情都要服從。
很多人認為,古代的時候,文化主體主要是教育人們服從封建統治,所以平時教育孩子的,都是培養奴性的絕對服從。這也是很多人反對儒家的原因,認為儒家在培養奴性。
其實,只要稍微閱讀一下儒家經典,就會發現這是誤解,比如,儒家經典四書中的《孟子》,孟子在見到梁惠王的時候,就認真地指著梁惠王的鼻子教育他,如果你的廚房有的是肥肉,你養的馬胖胖的,可是,你的國土裡面的老百姓卻在路旁餓死了,那麼,你就是在“帶著野獸去吃老百姓(率獸而食人)!”這幾乎是痛駡了,在《孟子》中,有很多這樣的論述,但是國君們卻被教育得心服口服——“我願意接受您的教育(寡人願安承教)”,大家從這裡面看出什麼奴性了?這分明是抗爭的風骨啊!
在家庭教育裡,古人也沒有那麼迂腐地告訴我們,家長一切都是對的,孩子要絕對服從。
比如孔子就曾說:“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意思是對父母做錯的地方,要委婉地提出建議,使其改正。
在《孝經》裡面,也有這樣的話:“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于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這裡面的“爭”通“諍”,大概的意思是據理力爭規勸對方改正,全句的意思是,有這樣正直的,隨時規勸父母改正錯誤的孩子,家長就不至於犯大的錯誤。如果完全服從,對錯誤的情況也不勸阻,這哪裡是孝呢?
儒家大師荀子的著作《荀子》裡面也說:“父有爭子,不行無禮”這樣的話。
可見,在儒家的心中,如果父母犯了錯誤,是不需要孩子無條件地服從的,孩子應該據理力爭,規勸父母改正錯誤。
只有規勸父母改正了錯誤,這才是對父母真正的愛。所以《弟子規》裡面有這句話“親有過,諫使更”。
好了,我們現在明白了,儒家並沒有要求我們絕對服從父母。相反,在父母有錯誤的時候,要明確地指出來,幫助他們改正。
那麼,為何會這樣呢?這傳遞了什麼樣的資訊呢?
這句話,實際上傳遞了這個一個資訊,那就是: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並不是以家長為絕對的價值導向的,在正確的價值觀面前,家長和孩子,都是學習者、同修者,只有互相幫助,我們才能共同提升。
要知道,家長也是普通人,這個世界上,並沒有道德標準上的完人,我們都是普通人,在我們的身上,有著向善等等的有點,但是,也有很多缺點,比如,偶爾起點貪念等等。這是自然現象,我們的人生,也就是不斷學習培養善念,去除惡念的過程。
而養育孩子,則給了你發現自己的問題,重新學習提升的機會。
我們千萬不要小瞧孩子,孩子的心靈沒有受到更多世俗的污染,他們保留了很多與生俱來的品質,比如:善惡觀、公平觀。
國外的很多心理學研究機構,包括耶魯大學等大學的學者,對嬰兒進行了大量的研究,主要是想知道,我們的大腦,在生下來的時候,都遺傳了一些什麼內容,這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沒有受到過教育或者很少受到教育的嬰兒的身上。
這種研究當然很困難,但是,已經有了大量的成果,這些成果證明了一個令人吃驚的事實,那就是:很多品德類的基本要素,並非後天教育的,而是遺傳而來!
研究的手段很豐富,比如,可以通過關於“注視時間”的研究,來收集資訊:通過嬰兒的眼球運動來探索嬰兒的思想。嬰兒注視某物的時間,反應著嬰兒的內心。
另外,還可以通過關於“伸手夠物”的研究收集資訊:通過嬰兒自己的選擇,來判斷其心理活動。
讓我們來看一些研究的案例吧。
有專家請6~9個月的嬰兒觀看動畫片:主角要麼幫助另一個角色通過狹縫,要麼阻止另一個角色通過狹縫。在看影片的時候,研究者觀察看嬰兒的眼睛更喜歡看角色的那種行為。
結果,嬰兒更喜歡幫助者,這說明,6~9個月開始嬰兒已經能夠理解“幫助”。
另外一項研究裡面,專家設置玩具,讓一個角色爬坡,另外一個角色推動幫助它,還有一個角色在上面阻攔。
然後,將幫助者與阻攔者這兩個玩具形象放入盤子,讓嬰兒選擇,6~10個月的嬰兒,幾乎全部選説明者。這個研究也說明了,嬰兒喜歡幫助行為。
那麼,嬰兒對破壞行為是什麼態度呢?
研究人員設立中立者,就是不幫助,也破壞的角色,然後將幫助者和中立者同時放入盤子,發現嬰兒會拿幫助者。
那麼,如果將中立者和阻攔者放入盤子,嬰兒會選誰呢?
答案是:嬰兒選擇了中立者。
這說明:嬰兒不但喜歡“好心人”,也討厭“破壞者”。
後續實驗發現,3個月的嬰兒已經出現“負面偏好”(negativity bias)
三個月的嬰兒,還沒有受到什麼後天的教育,此時,他們所顯示的善惡觀,現在學術界基本上認為是,來自於遺傳的。
這些實驗,也證明了孟子所講的“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是對的。
國外此類研究非常的多,結論都非常有價值,以後有機會我會與大家聊,這些內容甚至有關醫學,涉及到了我們大腦的進化。
總之,孩子生下來,是具有很多美好的品質的,他們更加純淨、直接,因此,我們大人在很多時候,要向孩子學習的。
當我們有了問題,很多時候,是我們為了某種私心,在做各種掩飾,這從某種程度上來講並非好事,而孩子,則仿佛是天生為了揭穿它而存在的。
比如,年輕的母親在自己的娘家,對自己的父母私下說公公婆婆的壞話,孩子聽到了,記住了,結果,回到爺爺奶奶家,母親又改口說公公婆婆好,此時孩子往往會直接捅破:“媽媽,你剛剛不是說奶奶如何如何......?”我的天啊,媽媽恨不能把寶貝的小嘴立刻捂上!
這是孩子的純淨,反襯出了我們人性的複雜,大家想想,這是不是也是孩子給我們上了一課?
還有,看新聞,家長帶著孩子做公共汽車,事先,家長告訴孩子,上車的時候蹲下一點,這樣就可以逃票了。結果上車後,孩子左思右想,覺得這是有問題的,於是,自己掏錢,到售票員那裡補了票。
各位,這是不是孩子給家長上了一課?
在儒家重要經典《中庸》這本書裡,把“誠”看作是“天之道”,也就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把遵守“誠”看作是“人之道”,也就是做人應該遵守的本分:“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
而我們的孩子,在這方面做的往往非常好,當孩子指出我們的問題的時候,我們家長是要好好想想的。
我這僅僅是舉個關於誠信的例子,其實在很多方面,孩子往往都顯示了更多的純淨與智慧。
所以,“親有過,諫使更”這句話提示我們,在教育孩子的時候,家長千萬不要有優越感,在很多時候,我們做的,真的未必如孩子,所以,很多時候,我們是施教者,但是,更多的時候,我們和孩子,是共修者,我們面對正確的價值觀,互相探討,互相督促,共同進步而已。
聊到這裡,大家可能會明白了,《弟子規》告訴大家“親有過,諫使更”,表面上是告訴孩子,看到父母的問題,要進行規勸,而實際上,我想孩子其實往往是不用勸的,他們見到問題,往往會立刻直說,這是他們的天性。
而真正需要規勸的,往往是家長,孩子們提出的問題,自己是否會虛心改正?自己會不會找各種藉口,來為自己辯解,甚至告訴孩子,你要學會變得複雜?
無意中翻到這篇舊文章,來挖墳一下,希望不要見怪
回覆刪除先禮後兵,這篇文章的論述有誤,有兩大誤區:
1. 《弟子規》是儒家經典?
我們現在面對的九流十家其實多數已經是雜家。除了早期發源的《論語》、《孟子》等等作品以外,經歷了這麼多年的演變,不管是儒法道墨多少都參雜了其他流派的思想,因此有“腐儒”一詞。
有些人(集團)宣傳《弟子規》時會說:這是聖人的教誨,是幾千年的文化經典……諸如此類。事實上,《弟子規》是寫於清朝的作品,原身為宋時朱熹所寫的《童蒙須知》,經過清朝秀才李毓秀編輯才成為《弟子規》。有人可能會說,年代並不表示《弟子規》是腐儒,與儒學思想相違,以下舉例,內容為轉載:
【附2:弟子规内容违背儒家思想例证示例】
【一】:《十三经注疏》:“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意思是说:有三种不孝,如果一味地顺从父母,就是陷亲人于不义,是最大的不孝。
《弟子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一段意谓顺从,与儒家思想违背。当然弟子规中也有规劝父母的内容,在“二”中详解。
【二】:《论语》:“父父子子”。意思是说:父亲要有个父亲样,才有资格要求儿子做得像个儿子。《三纲》:“父为子纲,父不慈,子奔他乡”。意思是说:父亲是子女的表率,如果父亲做得不像个父亲,子女可以离开。
《弟子规》“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一段,尤其是“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这里形成了一个“父母有错,只能不断地规劝父母改,如果父母不改,除了顺从之外别无他法”的奴性逻辑。与儒家思想相违背。
【三】:《论语》:“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意思说:有人问孔子“以德报怨”怎么样。孔丘直接否定:如果用德来报怨了,那么用什么报德呢?所以要用正直报怨,用德来报德。
《弟子规》“恩欲报,怨欲忘。报怨短,报恩长”一段强调“以德报怨”,为孔子直接否
定的观念,与儒家思想相违背。
【四】:《荀子》“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意思说,应该让行为符合道义,而不是让行为迎合上级或长辈,这才是人真正应该追求的。
《弟子规》:“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一段,没有涉及“亲所好的东西违背了道德该如何”的讨论,然而结合“二”中所述,如果“亲之所好,不合道德”却又不愿意改正,那么依旧要顺从。这里对长辈的逢迎与顺从很是明显,与儒家思想相违背
【五】:《论语》“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孟子》“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大学》“平天下”。意思就是,见义勇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弟子规》:“不关己,莫闲管”。这是孤立主义的态度。
由此可見,《弟子規》已經不屬於原本的儒學,更不是良儒。
您好:
刪除謝謝您的閱讀與分享
這篇是羅大倫博士的文章
回覆 第 1 點:
《弟子規》本來就不是儒家經典
( 羅大倫博士的文章中也沒有說《弟子規》是儒學呀 ~)
《弟子規》的原名是《訓蒙文》
《弟子規》作者李毓秀是清朝人,所處時代是康熙年間,是一位秀才,這部作品後來又經賈存仁的修改重編,而成為現在所看到的弟子規。它的內容是藉由《論語。學而篇》第六條:「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為綱領,分為《總敘》以及《入則孝》、《出則弟》、《謹》、《信》、《泛愛眾》、《親仁》和《餘力學文》等七章。
吾人對於各流派的思想與不同面向的觀點 都可以包容並蓄
有關弟子規的教育思想
提供台大哲學系杜保瑞教授的這篇給您參考
弟子規的教育思想在現代社會的應用
http://homepage.ntu.edu.tw/~duhbauruei/4pap/9ord/50.htm
回覆 第 2 點:
可以參考杜保瑞教授的這篇文章:
節錄片段〜
(十)親有過,諫使更;怡吾色,柔吾聲。
父母還是有犯錯的時候,長大成人的子女可以予以勸諫,只是態度一定要溫和,臉色及聲調都要合宜喜悅。
延伸思考:
1:可不可以不管父母的過錯,任由他們去?
2:小時候父母會不會不管我們的過錯,任由我們去?
3:可不可以對父母動怒?
(十一)諫不入,悅復諫;號泣隨,撻無怨。
對父母的勸諫要貫徹執行,不要放棄,等他們心情好的時候,再來開口,才有機會成功。即使雙方因為此事談得一把鼻涕一把淚,或是引起父母惱羞成怒,而出手捶打子女,也還是要繼續勸諫。
延伸思考:
1:在沒有效果的情形下還是要勸諫父母嗎?
2:子女可不可以反過來毆打父母?
結論 :
弟子規絕大部分的文義淺白易懂,僅有少部分因讀者的人生閱歷不足而尚需解釋,所以,學習弟子規,並沒有義理上的困難,最重要的還是將其落實在現代社會予以應用,那麼古代的人生哲學在今日的應用上有無困難呢 ? 筆者以為,一些科技上的創新並不影響人際關係的原理,倒是西方文化的交流與衝擊,確實會對傳統的儒家教育產生影響。這些影響包括個人主義的抬頭、自由思想的發達,平等精神的倡導,這些新的作風及價值觀,並無根本上的問題,只是在實際生活面上,對比於東方文化,會有處理方式上的差異,甚至衝擊傳統價值觀,如對長上的尊敬等,筆者以為,此時正好重新檢視我們的倫理觀念中是否有哪些做法忽略了根本精神而只重表現形式,晚輩仍應尊重長輩,但長輩可以更為平等且尊重個人自由的方式與晚輩相處,如此東西方的優秀文明,便可以並存,而且更適應現代社會的精神價值。
此外,正因為西方重視個人自由及尊重彼此的精神,也因此見出弟子規書中許多人際相處原則的高明前瞻之處,如出入房門的輕聲細語、走動轉彎的小心謹慎。
總之,弟子規的文義,有它東方傳統美德的精細一面,在適應了現代社會的最新價值觀上,適度調整,就可以全面應用,創造美好的社會風氣。
2. “親有過,諫使更”是完整句?
回覆刪除單單看“親有過,谏使更”當然是沒問題,但是這是斷章取義。要引用這句來談《弟子規》,還必須去看後面的句子:“怡吾色,柔吾聲。谏不入,悅复谏;號泣隨,撻無怨。”
“怡吾色,柔吾聲。”也沒多大問題,問題出在“谏不入,悅复谏;號泣隨,撻無怨。”這句話的意思是什麼呢?
“谏不入,悅复谏;”的意思是:如果勸告了父母不聽,那麼我必須和顏悅色地繼續勸告。
“號泣隨,撻無怨。”的意思是:(承上如果父母不聽)我們應該哭嚎著去求父母,就算父母打我們,我們也不會感到有怨。
上面舉出第一點質疑的時候已經提過:尤其是“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这里形成了一个“父母有错,只能不断地规劝父母改,如果父母不改,除了顺从之外别无他法”的奴性逻辑。与儒家思想相违背。
就算不以儒家思想作為出發點,也不難想像這樣的教育問題出在哪裡。要孩子大哭大鬧來勸告父母直到父母接受才善罷甘休?就算父母打我們我們也不能反抗?但是《弟子規》同時又告訴我們“親所好,力為具;親所惡,僅為去”啊!
你可能會說,小孩子的影響力是很大的,如同你在文中舉的例。但是,不為小孩所動的反例也大有人在,這點是毋庸否認的。面對這樣的情況,難道發生家暴還要求孩子無怨無悔地繼續哭他媽的?
你可能覺得我言重了吧?先不論我是否言重,《論語》和《弟子規》決定性的差別在於《論語》是告訴我們“一個君子可能是怎麼樣的一個人”,而《弟子規》是告訴我們“要成為一個君子,你必須符合哪些條件”。這就是授人以漁還是授人以魚的道理。
換句話說,《論語》保留了思辯的空間,但是《弟子規》直接規範讀者的行為。
這麼說來,將一些反例套用在弟子規身上也絕不過分。你的文章看似有理,但那是將句子後半段給省略掉的斷章取義,不能這樣偷換概念。